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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纠纷陷僵局 法院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商铺用电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既明确了法律责任,也促进了商户之间的和谐。

  滁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将其名下商铺出租给滁州某商贸公司,合同约定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随后,滁州某商贸公司又将部分商铺转租给周某某,约定水电费由周某某承担。然而,2025年2月,滁州某商贸公司的一次例行抄表,却发现了一场持续多年的用电异常。原来,自2021年承租以来,周某某将其商铺的用电线路接在某房地产公司的电表上,其间累计产生大量电费。某房地产公司多次向周某某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决定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围绕用电事实、合同约定及法律责任,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就支付方案展开协商。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某限期内一次性支付电费4750元。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5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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