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经验:推动行政机关主动作为夯实法治根基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服务保障湖北“支点”建设的过程中,湖北法院更加注重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导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担当”,从“个案纠错”迈向“全域治理”,让行政争议在法治框架内高效化解,让法治政府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行政诉讼案件“减量”,折射的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增量”,彰显的是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安陆市人民法院以三大机制破解行政诉讼“减量”密码,为基层法治建设与争议实质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行政争议如何破局?如何推进行政纠纷源头预防?在安陆市人民法院,一组无声却有力的数据,诉说着变化的悄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55.56%,实质化解率达到75%。
数字“减法”背后,是社会治理效能的“加法”。安陆法院通过推行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和府院联动协同三大机制,共同构成了破解行政诉讼“减量”难题的“治理密码”。
“以前打行政官司,‘告官不见官’是常态,心里总觉得堵。现在行政机关‘一把手’亲自出庭,当面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我心里的疙瘩一下就解开了。”这是涂某在行政案件开庭后的由衷感慨。他曾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诉至法院,行政单位“一把手”的出庭应诉,让矛盾在坦诚对话中悄然化解。
如今在安陆,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已从新鲜事变为“硬规矩”,“出庭不是‘站台’,而是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契机”也成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普遍共识。为将共识变为常态,安陆法院构建起“出庭+出声+出效”全流程机制:送达传票时同步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三日内将应诉要求抄送市司法局;司法局开庭前三日提醒涉诉单位“一把手”做好庭前准备;庭审结束后,法院及时通报负责人“出庭出声”情况,结案后一个月内反馈协调处理结果。
此外,安陆市委市政府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安陆建设”考评体系,形成“硬约束”。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安陆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一把手”出庭应诉率稳定保持100%。
“出庭不是走过场,而是要真正解决问题。”安陆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强调。在一起安徽某电缆公司因广告处罚不服提起的诉讼中,企业因地域原因无法到场,法院及时组织网上立案、线上庭审,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把手”通过视频详细解读法律依据,庭后联合法院与企业深入沟通,最终企业心服口服,主动缴纳罚款并撤诉。
成效不止于个案化解。安陆市公安局“一把手”三年间六次出庭,针对庭审暴露的执法问题,及时修订《行政案件办理流程指引》,完善证据收集规范。2023年,该局年度考核在孝感市公安系统跃升至前三,获评“实绩考核优胜单位”,2024年度继续保持优胜。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全国行政审判培训视频会上,对安陆法院相关工作予以肯定。
“如果等到法院判决才纠错,不仅耗时费力,更可能损害政府公信力。”为此,安陆法院着力推动建立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治理体系,以“诉前防、诉中推、全程督、全域拓”为核心,引导行政纠错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诉前“精准筛查”,引导源头纠错。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一旦发现行政行为可能存在事实不清或程序瑕疵,会第一时间与行政机关沟通,引导其诉前主动纠错。如汪某某因“被结婚”起诉民政局一案,法官审查时发现第三人身份信息存疑,经反馈后,民政局迅速启动自评程序,主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让当事人免于诉累。
诉中“官民对话”,推动当庭自纠。依托“一把手”出庭优势,庭审中设置“官民对话”环节,引导“一把手”有效回应当事人实质诉求。某房地产公司因“超建”被处罚案庭审中,法院指出处罚依据不足后,城管局负责人当场表态启动内部审查,最终主动撤销处罚决定,企业负责人撤诉时感慨“真没想到问题解决得这么快!”
全程“跟踪问效”,确保纠错实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自纠不及时的进行提示,争议未化解的主动协调,确有错误拒不依法自纠的反馈至纪委监委。截至今年11月,安陆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实质化解率达到75%,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为变“个案纠错”为“全域规范”,安陆法院联合市司法局推动自评自纠机制嵌入行政复议程序,今年以来已有56件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化解,实现“复议一起、规范一片”。同时,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评自纠的实施意见》,召开多场座谈会、推进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各执法单位研讨机制优化路径,让自评自纠从法院“倡议”变为全市行政单位的“共识”与“行动”。
行政争议往往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靠法院“单打独斗”难有作为。安陆法院主动融入地方治理大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推动、部门协同”的府院联动新格局,凝聚合力实质解纷。
法院定期向市委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推动将“一把手”出庭应诉、自评自纠机制纳入市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市委书记作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批示,市长亲自审核府院联动方案,常务副市长督促落实,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法院发力”的良好局面。
在一起时间跨度大、涉及多部门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中,法院主动牵头,四次组织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等五家单位协同会商,历时八个月促成被告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原告撤诉,复杂争议圆满化解。
法院还与司法局深度协作,在全市16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共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引导大量纠纷诉前进入行政复议渠道。2024年以来,已引导131件行政争议诉前进入复议程序,占复议案件数的74%。法院定期指派法官参与复议案件协调,为复杂案件提供法律指导。同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吸纳36家基层单位、44名调解员入驻法院平台,通过多元解纷化解行政争议超百件。
此外,安陆法院持续为行政机关“精准普法”,通过庭审观摩、“涢法大讲堂”、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近三年,已组织庭审观摩10场、同堂培训16期,法律法规授课及学习座谈会15场,从源头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法治的真谛,不仅在于裁判的公正,更蕴含于权力主动谦抑的自觉。当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担当”,当争议化解从“事后纠错”转向“源头善治”,公平正义便在每一次规范执法、每一次有效沟通中落地生根。在安陆,这张由法院、政府、社会共同织就的“解纷网”,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11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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