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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优秀案例⑥丨法治思维促改革 法治方式优审批——滨州市创新办理租赁土地工程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近年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厉行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挖掘推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生动实践和典型做法,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案例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出一批典型案例、优秀案例,现选取部分案例予以发布。

  

  “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优秀案例六

  

  法治思维促改革 法治方式优审批

  ——滨州市创新办理租赁土地工程审批手续

  

  

  一、基本情况

  (一)案例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租用他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需求量越来越多,但依照惯例,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只能办到土地使用权人名下,承租方(实际投资人)无法办理审批手续,这就导致既无法盘活闲置低效的土地资源,又阻碍了新项目落地建设。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导致手续办理障碍,成为企业投资建设的瓶颈,据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以来,全市约有160亿元的总投资受限于租赁土地无法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形成有效投资。投资人利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成为企业的强烈诉求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难题。

  (二)争议焦点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按照以往全国各地政策惯例,“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默认为是“土地证”。租赁的土地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用地证明及承租人能否通过租赁土地办理审批手续,成为争议焦点。

  二、工作措施

  面对企业投资受阻、土地资源闲置的困境,滨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将其视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堵点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突破之道。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要求行政审批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司法等部门,围绕争议焦点,树立法治思维和有解思维,主动服务、用心服务、高效服务,突出制度性“破零”改革,依法解决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障碍。

  (一)遇事找法,打破政策瓶颈。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业专家成立专项攻关小组,深入研究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明确二级市场的土地允许出租)等规定,依法论证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规定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等是否仅限于“土地证”。经多次论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立法原则和法律有关扩大解释,租赁土地合同属于合法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这一关键法律论证结论,为改革扫清了首要障碍。

  (二)办事依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打破工程审批手续“谁的地给谁办”的全国普遍性惯例,滨州市将拟开展的创新举措问题由来、背景和法律依据,依次向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和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作详细汇报,成功获得上级部门“可以先行先试”的明确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改革必须与法治有机统一。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司法等部门建立高效协调配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制度建设。2023年5月,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滨州市出台《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工程手续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土地租赁合同可以作为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填补了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审批手续方面的制度空白。

  (三)成事靠法,持续深化审批服务。为保证改革落地见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重点项目调度会上强调部署相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为完善租赁土地办手续的服务链条,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涵盖了土地的交付与租金的支付、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违约责任、租赁土地交回与建筑物处置等内容,清晰界定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显著降低企业履约风险,帮助企业平均缩短3-6个月的租地洽谈周期,有效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另外,构建事前准入审查、事中动态监测、事后验收评估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规范土地租赁行为,将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消除监管盲区,为产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三、工作成效

  这一改革既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又使得企业能够以最快最便捷方式拿地开工,政府和企业实现了双向奔赴、互利共赢。自2023年5月份实施以来,全市已有54个项目按此模式办理了施工审批手续,盘活低效用地5000亩,促进投资200余亿元,拉动就业4500余人。该做法是滨州市委、市政府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发展难题的典范成果,为解决类似难题提供了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滨州经验。自然资源部《部内要情》刊登,住建部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会上推广。相关改革措施列入《山东省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省工改办、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发文《关于推行租赁土地办理工业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5〕1号),全省推广相关经验。

  四、经验启示

  该案例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发展普遍性难题的典型。面对企业利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审批手续的急迫需求,滨州市领导干部敢于突破惯例,以法治思维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推进制度“破零”,有效解决了企业面临的用地难题,展现了政府服务企业的决心和能力。同时,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过程中反复论证法律依据,确保改革措施合法合规。这不仅增强了改革措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推荐单位: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512/69241bbc-39ba-424f-b4ee-4a8a98888a9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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