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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贵州高院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2月2日,贵州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全省法院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管劲松、审监二庭庭长赵传毅出席发布会。

  

  

  

  据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是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42万件,2024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近300件,案件数呈现上涨趋势。

  近年来,贵州法院始终关注民生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稳就业”大局,注重研究解决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面临的问题,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疑点难点——贵州法院聚焦实际用工事实优先原则,重点审查从属性,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实际过程中,对司法实务疑难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围绕问题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分析回应,明确判断标准和方法,为法官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

  

  全面分析论证,统一裁判规则,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裁判理念——近期,贵州高院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通过梳理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概念界定,立案及原告诉请、被告抗辩的审查要点,具体要件审查及裁判规则,有利于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难”“举证责任分配难”“裁判标准不一”等问题。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经验,强化裁审程序衔接——贵州法院致力于推广“一站式调解中心”的建立,整合劳动仲裁、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社会资源实现对相关纠纷的快速化解,发挥劳动监察执法部门的作用。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经验,充分发挥工会、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推动涉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此外,贵州法院还将司法建议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意见书、建议书有机衔接,对问题频发的平台经营者进行约谈整改,共同推进劳动用工违法行为预防和治理,助力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今年上半年,贵州高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两个案例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程序衔接,加强对仲裁部门的工作指导,统一裁审尺度,建立全省“一盘棋”新格局,力争推动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化解,让劳动者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怀,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关切。

  


原文链接:https://www.guizhoucourt.gov.cn:443/gzdt/30200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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