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行政执法 > 正文

上门解纷暖民心 司法温情护残障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利辛县法院阚疃人民法庭以“七本账”调解法为抓手,主动为视力残障当事人提供上门司法服务,成功化解一起拖延多年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系相邻村民,张某曾为孙某承建农村自住房。工程完工后,孙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2万元工程款未付;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足额支付剩余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审查,发现被告孙某系视力残障人士,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为保障残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办案,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经现场核实,房屋墙体确有裂纹及部分施工瑕疵,这也是孙某拒付工程款的核心原因——他认为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而张某认可施工存在轻微瑕疵,但坚持已完成主要工程量,不应被全额拒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决定运用“七本账”调解法化解双方矛盾,“晒账”阶段,法官向双方明确自建房屋花费明细及房屋质量折损,“对账”阶段,法官向双方释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中,工程质量与工程款支付属关联但可区分的法律关系,质量瑕疵可通过修复、减免部分款项解决,而非全额拒付。结合两人相邻多年的乡邻关系,引导双方珍惜往日情分,互谅互让。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与情感疏导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孙某当场支付张某工程款12000元,房屋现存瑕疵由孙某自行处理;张某对结果表示满意,当场向法院申请撤诉。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在“家门口的法庭”上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55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