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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江监狱关于遴选2024年度第一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来源: 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根据我狱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三江监狱2024年度第一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二)服务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三)项目内容:对我狱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回收处置(报废处置清单请联系获取)。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废旧物品回收资质、环保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报价文件提交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二)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机构(公司),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要求报送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残值报价单(可现场查看实物后报价,也可直接根据报废处置清单报价),及公告文中“资格要求”的内容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材料统一装袋密封盖章,无装订顺序要求,要求在所有密封口处粘贴密封条,不得出现裸露密封口,并在密封条与密封件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以上纸质材料统一邮寄或者送至海南省三江监狱办公室,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工作由我单位召开会议对所有报名机构(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通过资格审查机构(公司)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最终由我狱党委会会议确定中标人。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活动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多于3家(含)时,原则上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该批报废资产中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必须由中标人运输到政府规定的处置地点,并按照国家环保要求,以规定的方式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责任由中标回收单位承担。

  (四)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回收清远过程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中标单位在拆卸、搬运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公告期限及媒体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截止公告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

  (二)公告媒体:海南司法行政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警官

  联系电话:13379982057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海南省三江监狱

  海南省三江监狱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