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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案记丨调解书里的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开栏语如何把公正与效率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设“法官案记”专栏。我们诚挚邀请一线法官拿起手中的笔,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相互交融,公正与效率如何真正实现,尤其要用生动事例反映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文字宜短,内蕴应长,如有现场视频、照片,读者当会更加欢迎。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我们的投稿邮箱:gxfyw2007@126.com。

  调解书里的司法温度窗外暖阳高照,转眼间,秋天蜕变成了故事,冬天迎来新的风景。刚完成一个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我轻轻合上卷宗,目光落在了办公桌上另一本略显单薄的案卷上——刘某诉小李非机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并不复杂:2024年10月1日小李(未成年人)驾驶无牌照共享二轮电动自行车,因操作不当与同车道前方行驶的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害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小李负全责。然而,简单的案情背后,是双方因二万余元赔偿金额僵持不下的无奈,最终刘某只能将小李及其法定监护人告上法庭。但正是这样一起“小案”,却让我投入了丝毫不亚于大案要案的心力,因为它触及了未成年人侵权与司法审判背后的深层议题。

  庭前:迷雾中的对立

  案件从立案窗口转到我手中后,我便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会见,刘某面色苍白,说话气息微弱,手中紧紧攥着一叠医疗单据,眼神里交织着病痛带来的痛苦与对赔偿的急切。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文书时,我便着手对案情进行询问。未成年人小李则一直低着头,双手不安地搓动着,她身旁的父母眉头紧锁,言语间充满了对赔偿金额的不解与压力:“孩子又不是故意的,原告的赔偿金额是不是太高了?”“法官,我们都是农村人,文化水平低,对原告的这些医疗票据和护理证据等材料都不能看清楚,不能判断是否合理。”我意识到,矛盾的焦点并非在于责任划分,而在于“认知鸿沟”。法官到被告家中核实被告家境。

  小李及其家庭因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局限,完全无法理解刘某提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在他们看来,这仿佛是一笔“糊涂账”。而刘某一方,则因伤痛和经济负担,将对方的质疑视为推诿卸责,以为对方不愿意赔偿,情绪较为激动。在诉讼前期已经过交警部门的调解,但双方的隔阂一直未能化解,矛盾一触即发。

  庭审:破冰与搭桥

  开庭审理并非为了激化矛盾,而是为了搭建沟通的桥梁。开庭之前,我没有急于推进庭审程序,而是将法庭变成一个临时的“普法课堂”和“调解室”。由于小李在校学习,未能到庭参加诉讼,我的重点工作便是向其父母释法说理。我拿起一份份证据,用最平实的语言,逐项向小李父母解释:“您看,这份是医院的诊断证明,刘某的病情需要休养,所以产生了误工费。这份是医生的建议,结合刘某的伤情及她本人的身体状况,需要住院期间有护理人员陪护及加强营养,所以产生了护理费、营养费……这些都不是凭空要价,而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的。”渐渐地,小李的父母从一开始的茫然,到若有所思,最后轻声说了一句:“法官,我们……我们之前真的不知道。”

  

  法官前往被告家中对其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经过释明,小李父母脸上的抗拒被一种沉重的理解所取代。与此同时,我也与刘某沟通,让其主动放弃部分不合理的诉讼请求,也希望她能体谅一个未成年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最终,在我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赔偿款的调解协议。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我看到的不是胜负,而是一种如释重负。

  庭后:判后回访,让调解书走出法庭

  案子虽然以调解方式审结,但我的心并未就此放下。我深知,对于小李这样的家庭,一纸调解书可能只是“案结”,远未“事了”。若不能及时履行,刘某的权益仍是流于表面,而小李也可能因家庭的不当处理,未能从中汲取真正的教训。于是,我决定进行一次超出常规的家访。这不仅是送达文书,更是一次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小李家中,我看到了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局促与焦虑。我当场向小李及其父母送达并宣读了《督促履行告知书》 ,并郑重地向他们解释了文书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履行将面临的信用惩戒、强制执行等后果。

  

  法官向被告父母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这份严肃的文书,让之前调解中的“口头约定”有了刚性的约束力。更重要的是,我与小李父母进行了一次长谈。“这次事故,表面是孩子骑车不小心,根源却可能是家庭规则意识和责任教育的缺失。平日疏于管教,导致未成人侵权结果发生,你们现在替她承担赔偿义务,更要借此机会,教会她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敬畏。经济赔偿是暂时的,但培养一个负责任的孩子,是影响她一生的。”小李父亲紧握告知书,重重地点头:“法官,我们明白了。以前忙,疏忽了管教。这次都是我们的错,我们一定吸取教训。”

  回响在第一期履行期限到来之际,我通过电话与原告刘某核实被告的履行情况,刘某感悟:“没想到法官在调解后还会专门去督促他们。第一期赔偿款已经按时到账,我心里特别踏实。这让我感觉,法院不是只管开庭,而是真心帮我把事情彻底解决好。”在得知小李父母已主动履行义务之后,我也拨通了小李父母的电话,“以前觉得法院是个令人害怕的地方,但这次经历让我明白,它是讲理、教育人的地方。”小李母亲在电话说道,小李接过电话说“我真正学习到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我以后一定会更谨慎。”小李父亲则感慨:“感谢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还来家里给我们上课。剩下的款项在甘蔗榨季之后我们会及时筹款付清,更重要的是,我们当父母的,以后知道该怎么更好地教育孩子了。”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5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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