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政法干警同堂共学科学证据的采纳与排除
辽宁长安网讯为进一步提升政法干警证据意识和办案能力水平,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思维共识和促进司法理念的更新,共促法治鞍山建设,5月25日,由鞍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2024年第三届“鞍山政法大讲堂”暨第二期证据审查专题培训在市法院如期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受邀作题为“科学证据的采纳与排除”的专题辅导授课。
授课围绕“证据资格:科学证据采纳的前提条件”“鉴定人适格性:科学证据采纳的基础”“检材同一性检验:科学证据采纳的根据”“专家辅助人制度:科学证据采纳的实质审查”四个问题对科学证据的采纳与排除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讲授过程中引入了“深圳鹦鹉案”等多个生动鲜活的实务案例,启发广大干警深入思考。
参训干警一致表示,培训兼具理论系统性和实践指导性,受益匪浅、收获良多。市法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蔡婧说,通过此次培训,更加明确了作为法官应当在科学证据可采性问题上发挥守门人作用,要破除对科学证据或鉴定意见的迷信,把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与一般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结合起来参照适用,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着力钻研提升证据审查能力,以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判决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以全市两级法院同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武继军主持会议。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及部门干警,市法院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市纪委监委、鞍钢纪委和法律合规部、市烟草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相关领导和同志,以及全市律师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在分会场参会。线上线下共计400余人同堂参加培训。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0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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