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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首次运用人工鸟巢替代性修复方式完成一起48小时内从侦查立案到起诉、判决的非法狩猎案件办理。

  今年4月至5月8日,林某明知处于禁猎期内,仍将一张禁止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捕鸟网架设在禁猎区域的一处空地上,猎捕野生斑鸠15只。经鉴定,涉案的15只野生斑鸠均属国家“三有”保护的野生动物,价值共计人民币 4500元。

  5月16日9时许,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对林某以涉嫌非法狩猎进行立案侦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秀屿区检察院审查决定适用48小时速裁机制办理本案。次日9时许,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开展讯问并动员其认罪认罚,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保护鸟类资源承诺书》。11时许,秀屿区检察院以林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对其提出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的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采纳。 (陈静 陈琦 王秋迪)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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