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2
来源: 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关于拟对罪犯李林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
公示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李林,女,1985年10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醴陵市,公民身份号码43028119851021562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南省醴陵市新阳乡将军村潭前组5号。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3年7月5日作出(2023)苏0582刑初452号刑事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林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十四天,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李林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申请情况:罪犯李林以其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了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公示期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512-56967299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86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罪犯张文珍假释一案公告
下一篇:(2023)粤民终4638号公告
最新加入
2025-12-19
旅游合同“三步核查法...
2025-12-19
全省群众文艺创作业务...
2025-12-19
【图解】《广东省关于...
2025-12-19
【文字解读】《关于推...
2025-12-19
安徽省书画院九幅作品...
2025-12-19
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
2025-12-19
清镇市:点“湖”成金...
2025-12-19
旅游维权指南:这4类...
2025-12-19
【图解】政策开路!广...
热门资讯
2025-12-17
“如意甘肃·冬春之约...
2025-12-16
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
2025-12-16
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
2025-12-16
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
2025-12-16
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
2025-12-16
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
2025-12-09
宁夏“金牌导游”工作...
2025-12-01
甘肃沉浸式非遗展示展...
2025-11-28
湖南举办大流量景区优...
2025-11-24
2025年非物质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