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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严惩干扰司法拍卖行为

发布时间:2024-04-27 来源: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进行了公开拍卖。陈某在该院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家门口张贴通知并留下联系方式,告知竞买意愿并向优先购买权人索要好处费。后来,陈某在司法拍卖中以63.8万元的价格竞得该不动产,又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放弃拍卖标的,要求退回保证金。鉴于陈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正常进行,该院依法没收了其6万元保证金,并对其妨碍执行工作的行为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85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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