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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发力化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 青海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贵德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以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年行动为抓手,通过机制赋能、队伍提质、阵地升级,推动矛盾纠纷调处质效全面提升,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锚定目标强部署,精心绘就“路线图”

  立足县域矛盾纠纷特点,精准施策下发《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年行动方案》,明确“扩面、提质、增效”三大核心任务,细化排查预警、调解处置、队伍建设等19项具体举措,构建“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程跟进”的调解工作体系。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合同劳资纠纷等高频矛盾类型,制定分类化解指引,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清晰遵循,推动调解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全年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8件,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周密组织强统筹,研判筑牢“预警线”

  建立“每月分析研判+动态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及各乡镇调委会,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聚焦突出矛盾隐患、疑难复杂案件,精准分析纠纷成因、发展趋势,同步制定针对性化解方案。通过“数据汇总—问题梳理—原因剖析—对策制定—跟踪落实”的闭环管理,全年累计召开研判会12场,有效防范了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多级联动强担当,调委会守牢“安全线”

  强化各级调委会主体责任,推动县、乡、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主动担当作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县级层面统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力量,集中攻坚重大复杂纠纷;7个乡镇调委会深耕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深入田间地头、村社院落排查化解矛盾;村(社区)调委会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将小矛盾、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调委会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08件,占全州总案件数的54%。

  配强队伍强根基,专兼力量激活“动力源”

  坚持“专业化+社会化”双轮驱动,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方面,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等方式,聘任7个乡镇专职调解员及县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共11名,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实现“专人专岗、专业调解”;另一方面,依托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选村(社区)干部、乡贤、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热心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充实调解后备力量,形成“专职引领、兼职补充”的队伍结构。同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专题培训8场,覆盖调解员600余人次,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专兼职调解员协同发力,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中坚力量。

  规范阵地强保障,综治中心打造“终点站”

  以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设置专门调解工作室,配备专业调解设备,建立“一窗受理、分类分流、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规范化运行以来,调解工作室累计分流处置矛盾纠纷531件,同时成功推选兼职调解员7名,有效拓宽了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严格落实“以案定补”激励机制,按照纠纷难易程度、调解结果等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全年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28.24万元,充分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形成“多调多得、优调优得”的良性循环。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zwdt/ywzx/content_8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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