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重新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 郑州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2025年12月1日,重新改造后的郑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投入使用。服务大厅按照民生工程标准化进行建设,位于市区主干道嵩山南路临街一层,每个工作日选派两名社会律师参与值班咨询工作,同时按要求配备办公设施、悬挂标识牌、公示内容一目了然,实现了法律援助从咨询、审查、受理到指派的一条龙服务,使受援群众在大厅内即可实现法律援助的全流程办理。
该服务大厅原为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原服务大厅从2024年7月4日搬迁至长江西路新办公地点后关闭至今。 期间,仍有众多群众前来咨询或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造成诸多不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管理办法》等规定,法律援助中心应在便于人员往来的临街一楼位置设立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因此,根据上级文件明确要求和广大受援群众实际需要,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郑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重新改造。
今后,郑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助力党政中心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以更加自觉、坚韧的努力付出,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原文链接:https://zzsfj.zhengzhou.gov.cn/jcdt/97747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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