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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芒市法院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发布时间:2025-12-11 来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更新行政审判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在支持依法行政、助推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的同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多元化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健全负责人出庭机制 彰显行政应诉担当

  健全负责人出庭机制 彰显行政应诉担当

  

  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强调诉讼活动的“亲历性”,主动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引导其带头出庭应诉并自觉接受行政审判监督。要求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负责人了解争议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纠纷症结所在,就行政行为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进行辨析,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解决效率,塑造行政机关尊重司法、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创新风险预警机制 推动争议源头化解

  

  建立瑕疵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和判前沟通通报机制,督促引导行政机关及时纠错、主动担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向被告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指出案件存在的败诉风险,并向行政机关提出化解争议的建议。行政诉讼败诉风险预警告知是芒市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纠纷实质化解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深化府院联动的新举措。通过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为被诉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供具体路径或解决方案,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延伸审判职能触角 精准发送司法建议

  

  

  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以“延伸职能、精准赋能”为核心,实现从“个案审理”到“源头治理”的深度跨越。聚焦保障性住房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建立“一案一建议”“类案共建议”机制,司法建议靶向性、针对性显著提升。强化“发送—反馈—跟进—成效”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司法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既助力行政机关补短板、堵漏洞,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治理效能。

  

  深化府院联动协作 凝聚实质解纷合力

  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的协作联动,创新构建“司法+复议”协同化解工作机制。双方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核心目标,健全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案情线索、证据材料、审理进度等关键信息实时互通;常态化开展法律适用研讨交流,针对复杂疑难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难点、争议焦点共同研判,统一裁判尺度与复议标准;强化化解工作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实质化解合力,推动行政争议从“程序了结”向“案结事了政和”转变。自2025年1月以来,芒市法院与行政复议机关已联合成功化解行政争议9件,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行政矛盾纠纷。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了司法保障,更以务实有效的司法实践,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注入了强劲动力,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类案分析研判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多发、常见类案,加大审理力度,建立类案专项分析机制,系统梳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程序瑕疵、法律适用偏差等关键要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与风险隐患,形成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类案审理指引与工作建议。持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协作,通过类案研判成果的转化运用,助力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流程、统一执法尺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保障,共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基层治理现代化。

  使命催人奋进,奋斗正当其时。下一步,芒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优的审判质效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芒市实践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5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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