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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三步工作流程”一体推进示范文本与先行调解

发布时间:2025-12-11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填写了要素式起诉状,没想到老板欠我的工资很快就追回来了!”近日,陈某拿到了经过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文书。11月6日,临武法院受理陈某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委派至调解组织。调解员随即运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的“两状”示范文本赋能先行调解“三步工作流程”——透过要素式起诉状锁定关键事实、比对要素式“两状”锁定实质争议、精准为双方推送定制化纠纷化解方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运用“三步工作流程”,调解员依托“两状”示范文本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事实,并明确案件化解症结:承包方认可欠薪事实,双方争议集中于支付期限。随后,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向双方精准推送了“部分当场支付﹢余款限期付清”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临武法院同步完成司法确认。至此,案件得到妥善化解。今年以来,郴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将示范文本运用与加强先行调解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做实定分止争,取得积极成效。截至11月底,郴州法院先行调解成功11265件。(记者 陶琛 通讯员 何伦波)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3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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