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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楷模为镜 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渝检护“未”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市高法院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2月2日,“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场凝聚着法治刚性与司法温情的讲述,在庄严的法庭之外,为法院干警带来了深刻的思想启迪与情感共鸣。

  

  ▲“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报告会上,渝检护“未”团队的优秀代表与相关亲历者依次登台,将团队21年来“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守与追求娓娓道来。这支专业力量从2004年“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萌芽,历经二十一载耕耘,已发展为拥有45个维权岗、500余名成员的坚实队伍。其不懈探索与实践,生动诠释了“德法相伴、倾情守护”的深刻内涵。今年,团队代表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标志着其在工作获得国家层面的最高认可与褒奖。

  报告会现场,一个个真实案例串联起的,不仅是从“惩处犯罪”到“救心育人”的未检工作进阶之路,更是法治刚性背后那份深沉而坚定的人文关怀。这深深打动了在场的法院干警,引发了广泛的共鸣与思考。

  

  

  ▲“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市高法院举行。

  市高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李河强表示,渝检护“未”团队用鲜活案例诠释了司法保护的温度,彰显了坚守“教育、感化、挽救”的初心。“宣讲中提及的‘心理干预’等做法告诉我们,刑事审判不只是定罪量刑,更要聚焦未成年人成长轨迹与未来可能。”他谈到,今后将以时代楷模为镜,在审判中融入更多温情,加强跨部门协作,切实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

  市五中法院未审庭法官张娇东深受感动与激励,并表示,作为未成年人司法守护者中的一员,倍感责任在肩。“我将以时代楷模为榜样,在今后的未成年审判工作中严格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司法保护向前延伸、向后拓展,‘创新’更‘用心’,‘有责’更‘有爱’,凝聚起各方合力,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渝中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曹潇潇从基层实践角度分享了体会。曹潇潇认为,团队的先进事迹展现了以专业担当织密保护网络的职责使命,在临界预防、权益救济、跨部门协同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作为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我将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司法柔情守护少年成长,用协作合力筑牢保护屏障,让司法保护更有温度、更具实效。”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28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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