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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精神进基层丨示范裁判+诉前引导化解“薪酬困境”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谋划新蓝图,开创新局面。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吉林法院将学习全会精神与司法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开设“全会精神进基层专栏”,聚焦贴近群众的典型案例,一案一感悟,由基层办案法官做“法徽下的感悟”,分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所思所感,敬请期待。

  “这钱我们要了多少次都没拿到,多亏了法官啊!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了!”近日,在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拿到工资的山东籍农民工张某和几名工友围在承办法官身边,拉着法官的手再三道谢。

  某公司将案涉工程发包给包工头李某,李某随后雇佣张某等48名农民工来到吉林市某工地施工,劳务工资从2万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总额达120万余元。工程竣工多日后,48人的辛苦钱却迟迟未能兑现,最终48人选择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劳务费。

  由于案件关系到农民工权益,且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在接到张某等人的诉状后,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由立案庭速裁团队集中审理,承办法官在梳理卷宗材料后,当即着手与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李某开展沟通。

  “项目完工后,被告公司只给我一小部分工程款,根本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剩下的‘大头儿’到现在都没给……”李某表示,并非故意拖延,而是确实无力结清全部工资。

  某公司则表示,其与原告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主体,原告主张公司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没有相关的事实依据、合同依据、法律依据。双方对“原告是否有权直接向被告公司主张工资”分歧较大,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眼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案件承办法官重新梳理案情,调整思路,决定以类案判决为切入点开展释法工作,帮助当事人直观理解法律条款,理性预判案件走向。在检索到相关生效判决文书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二次调解。

  在第二次面对面调解中,承办法官以典型类案切入,一方面从法律规定、类案判决结果等,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分析各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及拒不支付劳务费的后果,另一方面对被告公司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解答。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从最初的抵触对抗、消极沟通,逐步转变为坦诚交流、主动协商,最终,被告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法徽下的感悟: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 周梁玉

  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提升治理效能”的部署要求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使命高度契合。这场欠薪纠纷的成功化解,让农民工兄弟揣着辛苦钱安心返程,我深感基层治理的复杂与重要,法官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治理的参与者。很多时候,一纸判决难抵百姓殷殷期盼,权利得以实现、纠纷得以化解、人心得以安定,才能不负众望。接下来,我会进一步把法治服务延伸到民生一线,用公正司法破解群众急难愁盼,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中落地生根。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44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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