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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全区首次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档案质量集中评查

发布时间:2025-03-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2月19日至21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呼和浩特开展全区首次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档案质量集中评查。邀请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等相关单位以及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专家18名,抽调各盟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人员12名,组成30人的评查小组,按照“分组进行”“跨区互查”形式开展工作,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四个类别10个领域354本司法鉴定案卷进行司法鉴定意见书质量和业务档案质量双评查,评查范围涉及全区全部司法鉴定机构。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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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查前司法厅组织评查人员认真学习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等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质量评查注意事项,统一了评查标准。在评查过程中,各评查组对照司法鉴定意见书质量评查表和司法鉴定档案质量评查表,从鉴定程序、文书制作、鉴定意见等方面逐项进行评查,并现场打分。

  从评查情况来看,司法鉴定案卷总体质量较好,各鉴定机构均能执行相应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鉴定材料的选取和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入档材料类别齐备,文书基本符合统一格式要求。但部分案卷存在委托机构无签字、受理审批表无机构盖章、检材归档不全、外部信息核验记录不全、意见书分析说明过于简单、鉴定意见书底稿未签字等问题。本次评查共审查出各类问题200余项,司法厅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现场反馈结果。评查本着“查错与评优”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对发现的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鉴定案例,将推送全行业学习借鉴。

      下一步,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将向各地及各司法鉴定机构反馈评查结果,并举办专题培训讲解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提升方法路径,并将结果应用到诚信等级评估管理等工作中,抓实抓细司法鉴定机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档案制作与归档,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